房地产营业税(房地产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现在手里有点钱的人都愿意投资买房,然后卖掉赚中间差价。对于买了两年没买的房子,转卖需要缴纳房地产营业税。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2018年的房地产营业税是怎么计算的?
用户咨询:
1房地产企业销售前后都交哪些税?
2按月、按季度交什么税?
北京鹦哥律师事务所曹璐律师回答:
营业税通常是流通税制中的一个税种。其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一般为商品生产的营业额、商品流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特殊情况下,也是按商品流通数量或服务数量不分价值征税。营业税覆盖面广,税源充足;并以营业额为征税对象。
房地产营业税是指企业出售、个人转让的房地产房屋所征收的一种税。买房但不到5年转手的,按照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5年以上普通住房并转手的,出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5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后转手的,按照出售住房所得与购房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曹路律师分析:
根据营业税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原则是:收到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证明的当天。《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也对“营业收入款项的收讫”和“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作了具体说明:
营业收入的收款,是指在纳税人应税行为期间或之后收取的金额。
取得营业收入的收讫日为书面合同中确定的付款日;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中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之日。
按照孰先孰后的原则确定时间,即“收到营业收入款项”和“取得请求支付营业收入款项的证明”,以第一次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同时,实施细则对采取预缴方式的四种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出例外规定,以“收到预缴款之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四种应税行为分别是: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和租赁业劳务。
主要代理房产案件,公司法案件成功代理过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的房产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