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艺术读后感2000字
上周偶然读到一本很不错的小说——美国作家弗洛姆的《爱的艺术》,不同于以往的爱情故事,这是一本纯粹从理论层面来解构爱的书。
史铁生说,夕阳西下的余晖将人间大地上的每一份坎坷都照得好灿烂,这种裹挟着浪漫色彩的叙事是因为拥有了对人间的厚重情感从而产生的。我们在物理空间上的渺小感可以完全被内野生成的浪漫所覆盖。这即是爱之于生命的重要性。弗洛姆的这本书则能让我们更好的去认识爱、了解爱,进而了解我们自己、了解这个社会。
在书的第一章节,弗洛姆为爱做了一个概念的辨析:爱,是一门艺术吗?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要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或者,爱只是偶然产生的、令人心荡神怡的感受,只有幸运儿才能坠入爱的情网呢?弗洛姆以第一种假设为基础,但今天大多数人毫无疑问相信的是第二种假设。然而,大多数人绝不认为爱情无关紧要,相反,他们追求爱情,悲欢离合的爱情电影他们百看不厌,百般无聊的爱情歌曲他们百听不烦,但他们之中,又没有人认为,人们本可以学会去爱。以上的阐述直指了一个存在于我们之间的根本性问题: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应该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因此,对于他们来说,重要的是“我如何才能值得被爱”。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采取了各种途径,男子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去获得名利和权力;而女子则是通过保持身段和服饰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法,则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举止、有趣的谈吐、乐于助人、谦虚谨慎。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大多数人理解的值得被人爱无非是赢得人心和对异性具有吸引力这两种倾向标准的合成物而已。
弗洛姆认为人们的第二个问题出现在: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一个能力问题。我们往往在等待一个对的人出现,认为促成一段浪漫爱情或完美婚姻的关键在于爱的对象,或者是被爱的对象,而不是爱的能力。人们对爱的对象的执着究其根本,与当代的文化紧密相关。作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现代人的幸福感是由消费构建的,我们在选择对象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做以价值和使用价值为基础的利益交换,这种言辞听起残忍,但也的确很现实。
曾经有人说过:爱情最残忍的地方就在于,从它发生的最初就已经达到巅峰,那种怦然心动,那种迫不及待,那种想要达到未来的期许,那种熊熊燃烧的强烈欲望,都在恋爱的开始就已经被预支。从此往后,再怎么走都是下坡路。我并不否认这种情绪变化的客观存在,但是弗洛姆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恰恰解答了这一情绪变化,那就是:人们混淆了falling love和being love这两个概念。我们永远期待那浪漫且遗世独立的爱情降临在自己身上,但面对高比例的失败和失望,我们仿佛只剩下一条路了,那就是:克服爱情的挫折,找到原因,并去探究爱的意义。而弗洛姆将认识爱的艺术的方法分为了掌握理论和付诸实践两个部分,认为我们理应把爱当成一种艺术形式,是我们可以通过后天努力去掌握的能力,而不是所谓的天赋。
在爱的理论探究中,弗洛姆从人为什么会需要爱的根源性问题出发。他认为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人拥有理智,人是生命,一种意识到自我存在的生命。人可以意识到自己、他人、人的过去和发展前途的可能性,人对他单一存在的觉悟,对他短暂生命的觉悟,人可以意识到生不由己和死的必然性,人知道自己的孤独,意识到面对社会和自然威力的时候自己的无能为力,所有的这一切都使他的特殊和孤寂存在成为无法忍受的监禁。如果人不从他的监禁中解放出来,如果他不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同他人或周围世界结合在一起,他就会疯狂。
弗洛姆认为在爱情当中最关键的因素是“给”,而不是“得”。那么,如何“给”?我们应当给予什么?给与的目的又是什么?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别人,他应该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忧伤和悲伤。简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丰富了他人,在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而双方都会因为唤醒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譬如:关心,责任心,尊重和认识。
“爱情可以更好的认识事物和生命的秘密”,在意识到客观世界中人类的局限性,意识到利用纯粹的理性的角度达到超越几乎是很难实现的,于是我们需要借助一些创造性的独具性的方式——爱情。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爱情在现代人生命当中不可或缺的原因了吧,其实大部分人的爱都是很盲目的,在荷尔蒙爆发的时刻沉溺,在磕磕绊绊中陪伴,或者是带着物质利益属性的寻找。
当代人对于爱情总是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美好幻想,人们相信世界上真的有与你天造地设的伴侣,你们是彼此的唯一,正在寻找或等待着对方的到来。却从未怀疑过,这些命题的正确性与否。在弗洛姆的理论体系中,成熟的爱情是保留自己的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与他人的合二为一。爱情只能产生于这样的两个人之间,两个人都从相互的圈子里跳出来并相互结合,同时,他们每个人又能脱离自我中心的去体验自己,只有这种中心体验才是人的现实,才是生活,才是爱情的基础。
爱,首先不是同某一个人的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态度,性格上的一种倾向,这种态度决定了一个人同整个世界,而并不是同爱的唯一对象的关系。
尽管如此,大多数人还是认为爱情取决于对象,而不是能力。他们甚至认为,爱一个人就是强烈爱情的证明,而这正是一种错误的结论。正因为人们没有把爱情看作是一种积极的行动,所以他们认为只要找到爱的对象就行,别的东西自然而然就会产生。
可以把这种态度,同想画一张画的人做一个类比,这个人虽然想画画,但他不是学绘画这门艺术,而是强调他首先要找到他愿意画的合适的对象,如果他找到这个东西他也就能画出来画了。
如果我确实爱一个人,那么我也爱其他人,我就会爱世界,爱生活,爱我自己。如果我能对一个人说我爱你,我也应该可以说,我在你身上爱所有人,爱世界,爱生活,也爱我自己。人们总是很执拗于爱的对象,而不是爱的能力和爱的艺术的掌握。其实《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面,男女主角所犯下的过错就在于,他们把爱执拗于一个人的身上,而把性播撒人间。而弗洛姆在这本书中的论断就是,我们应该把性执拗于一个人的身上,而把爱播撒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