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000字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爱钱的人从来不肯放过一个表现世俗的机会–菲利普夫妇将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生活固然需要钱,可那一张张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来得温暖?试问,当今社会有多少家庭因这些票子变得支离破碎?人赚钱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为生计东奔西跑——这就是所谓的好日子吗?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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