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小说《活着》读后感600字

  当我第一遍读完合上书本之后的一天里,一位黝黑弯背脊的老人,一头年迈行动迟缓的老牛在夕阳下耕作的画面愈加清晰,色彩暗淡而又光芒四射;当我第二遍读完后,我仿佛看见孔老夫子站在历史长河边,缓慢地捋着白发胡须,不急不慢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福贵的一生,以旁人的视角,他是可怜的,他的爹因为他的年轻肆意妄为,赌博嫖妓,输掉了全部家产而病死。他的母亲积劳成疾而去,而他自己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伤号被视为动物扔在土地上,哀声遍野,清晨变成了死尸,最后被解放军给了盘缠才活着回了家。然而,命运却没有饶过他,一双儿女、妻子先后离去,女婿死于工伤,外孙死于他的疏忽。旁人视角的我看着哭成了泪人,“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苦根死后第二年,我买牛的钱凑够了,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着个孩子似的”

  福贵心里是苦的,但是他贵在知道看透生死,经历过生死战场的人可能心境会很不同吧,当他接受身边人的离去,也踏实的觉得以后不用担心他们了。他是安心的,是超然的。

  小说里的第三人称这样描述着:“可是我再也没遇到过一个像福贵这样令我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福贵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地重度此生了。”

  对处在生命尽头的老人来说,未来很短,过去很长,唯有一遍一遍的回忆才能把现在的每分每秒过得有意义吧。他是勇于揭开伤疤的人,清晰准确的戳中自己内心深处的痛点。痛,才会让他知道自己是活着,七情六欲的活着,而不是木讷、搪塞过去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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