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
《麦田里的守望者》其主人公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名叫霍尔顿·考尔德,出生在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为了让他出人头地又或者说是为了他将来能买到一辆凯迪拉克,学校的老师以及他的家乡迫使他努力学习,而少不更事的他由于无法适应周围的种种在学校一整天都在谈论女人、酒精和性。所以总是受到惩罚。直到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时,他开始害怕回家,便在美国最繁忙的纽约市转悠了一天两夜,住在一家小客栈里,去夜总会,甚至还乱交女朋友。又或者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甚至招妓,与此同时内心沮丧的他开始试图逃离虚伪的成人世界,寻找那一份属于他自己的纯洁和真理。这种精神上的极度矛盾最终导致了他的完全崩溃,躺在一家精神病院里。
其实,说实在的,刚开始拜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不太喜欢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他的颓废,消极使我无法理解甚至无法忍受,直到后来我才逐渐发现主人公的犹豫、反叛和愤世嫉俗都是由于某些原因造成的,而这些更是使他沮丧、悲伤和病态。在这种环境的压迫下,他只能隐藏自己敏感、脆弱、善良的心。
也许,从表面上看,霍顿并不野心勃勃,铺张浪费,他并不无知,却总是抱怨,但如果你仔细品味这本书,你会发现霍顿其实也有其幼稚善良的一面。尽管他似乎对每件事都持消极态度,但他对每个人都持怀疑态度。而且事实上,他知道如何欣赏和懂得如何去爱。他感情丰富,敏感细腻。他更是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孩子,在内心深处对幸福有着极大的期望和渴望。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那么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从这段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霍顿渴望幸福,但幸福离他却如此遥远。他只是想离开那个浮躁的地方,找到那一片属于他的纯净的麦田,过着简单的生活,找到简单的幸福。我个人觉得我们每个人除了拥有基本的物质生活外,还应该拥有一个完整的精神生活,在一个相对丰富的现代社会中,完整的精神生活通常比物质生活更重要。
我们每个人完整的精神世界是由许多纬度组成的。而其中,审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纬度,文学又几乎是产生这种纬度的最有效的方法,文学的基本功能之一是美学。如果说古代文学更注重表达思想和情感,那么现代文学则越来越关注其审美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培养我们的审美体验,增强我们的审美境界,是我们接近审美境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审美使我们逐渐变得多愁善感,使生活变得多愁善感。今天我们的文明和以前的文明最大的不同就是,今天的文明有一种叫做“情感”的元素。在情感修养方面,文学做出了一流的贡献。
人类的情感使人类超越普通的动物,成为高贵的物种。情感诉求使人类摆脱了动物单纯的生存状态,进入了另外一个境界。而在这一领域,人类不再只享受各种功能所能满足的原始幸福,而是拥有精神享受。一旦人类变得深情,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似乎从现在起就发生了变化,更是有着难以形容的美或说不出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