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是大清很有作为的一位皇帝,他在康熙晚年的九子夺嫡中胜出后,成为了大清的第5位皇帝。康熙时期,大清进入了强盛时期,但是康熙晚年的时候,也出现了不少矛盾。
雍正继位后,为了消除弊端,化解矛盾,推行了3大改革:摊丁入亩、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和火耗归公。
摊丁入亩指实行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改变了过去按人丁、地亩双重征收办法,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在古代,百姓不但要交税,还要服兵役和徭役,但官绅不需要当差交税,推行官绅一体当差纳粮的政策后,官绅也需要当差交税。
不过雍正并不是真的要官绅去服兵役和徭役,而是允许他们用钱兑买,官绅出一笔钱之后,就可以免除服兵役和徭役,但税依旧交。
火耗归公也是雍正继位之初,改革的一个重点。火耗又叫“羡耗”,地方官在管辖区征收客税时,会要求纳税者在规定的交税额度之外,再多交一部分银两,多交的这部分税收就是“火耗”。
“火耗”最早出现于明朝的张居正改革时期。张居正做内阁首辅期间,明朝内部矛盾重重,出现了衰败之象,他为了兴复大明,开始了一系列改革。
张居正改革中有一条重要内容,就是推行“一条鞭法”,即将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既简化了税制,便于税收征收。同时,也让地方官难以作弊,从中中饱私囊,增加了财政收入。
地方官员在收税过程中,由于收上来的多是碎银,官员需要将它们熔化铸成银锭后,再上交国库,但是在银两熔铸过程中,会造成一定的损耗,这些损耗需要由纳税者承担。
再加上银两在流通过程中,有磕碰磨损等,也会造成银两的损耗,导致它成色不足,所以官员在征收课税时,会要求纳税者交火耗,从而弥补其中的损失,但是不论熔铸造成的损耗,还是流通造成的磨损,银两消耗的数量都是很小的,但官员为了中饱私囊,增加自身的收入,故意多收火耗。
火耗所占的比例,大多超过了实际损耗,一些地方甚至一两白银收四五钱的火耗,这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导致百姓怨声载道。
雍正继位后,要求官员将所收的火耗,全部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不过清朝官员和明朝官员一样,他们的俸禄很低,很多官员的俸禄不够花,所以就在火耗上下功夫,这导致官员征收火耗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造成贪腐横行,百姓怨声载道。
康熙晚年时期,朝中贪污腐败非常严重,再加上九子夺嫡的恶劣影响,导致国库空虚,大清出现了严重的财政问题。雍正推行火耗归公,缓解了清廷的财政压力。
清廷还规定,各地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厘定火耗的额度,征缴之后要统一上缴国库并登记造册。征缴的火耗,一部分上缴国库外,剩余的会以养廉银的形式,下发给各级官员,增加他们的收入,改善官员的生活。
由于所受的火耗,全部归朝廷所有,无法装进官员自己的口袋,所以高着离谱的火耗基本没有了,这有效地解决了从明朝时期以来,存在已久的地方横征暴敛的弊政,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雍正为了确保火耗归公政策的切实施行,不断派能臣干吏,到各地清查账目,严防舞弊,例如雍正身边的重臣李卫,他做户部郎中期间,负责火耗归公事宜时,位高权重的亲王,暗示李卫,他要将火耗收归己有,但是李卫立马让人将火耗银装箱,还在上面写上了“亲王火耗”,并放在了户部的门口,这让亲王大失面子,还为了平息舆论,被迫向李卫道歉,火耗才顺利归公。
雍正还不断地派钦差大臣,去各地明察暗访,通过广泛收集民情,从而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火耗。对于敢顶风作案,为了增加自身收入,故意收高比例火耗的官员,或者未按实际收入情况上交的官员,雍正都会严惩不贷,甚至还会大开杀戒,以儆效尤,从而起到震慑作用。
火耗归公的施行,降低了火耗征收的比例,减轻了百姓的负担,还增加了国库收入,改善了清廷的财政问题,官员借助火耗的贪腐之风,也得到了遏制,在当时是一项很有效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