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十大姓氏排名顺序是: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r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史密斯名列第一,全美国约有200多万人姓之。
2、因美国事个后移民的庞杂国度,所以姓氏起源也都各有原因。如排名第一的史密斯这个姓氏来自于祖上的职业——铁匠。排名第二的约翰逊来自于上一辈的名称,如约翰{Johnson),就是是约翰(John)的儿子。
3、据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著《美国姓氏》一书中考核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英美姓氏大致四种起源:
4、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化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理查森(Richardson),是理查德(Richard)的儿子。
5、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6、由浑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点,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
7、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泰勒(Taylor,Tailor的变体、裁缝)等。
8、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量,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不同姓氏。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讨,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