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社保局会赔付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职工生涯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去兼顾地域之外的其他地域的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治疗所须要的交通费及食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如果职工与其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会赔付一次性就业补贴金及一次性医疗补贴金。
2、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产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固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才能的,应该进行劳动才能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实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态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肯定。
3、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盘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尺度盘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白看法的,可以参照肯定护理人员人数。
4、护理期限应盘算至受害人恢回生活自理才能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回生活自理才能的,可以依据其年纪、健康状态等因素肯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该依据其护理依附水平并联合配制残疾帮助器具的情形肯定护理级别。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实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产生的费用盘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光、人数、次数相符合。
7、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贴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度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尺度予以肯定。
8、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产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9、第二十四条 养分费依据受害人伤残情形参照医疗机构的看法肯定。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依据受害人损失劳动才能水平或者伤残等级,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安排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尺度,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盘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增长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盘算。
10、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剂。第二十六条 残疾帮助器具费依照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尺度盘算。伤情有特别须要的,可以参照帮助器具配制机构的看法肯定相应的合理费用尺度。帮助器具的改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看法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