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何其短,最多也不过百来年。其间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事,有些深刻,有些淡出。下面就是张承辉给大家带来的中考满分作文[最美的同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考满分作文[最美的同学]
作为学生的我们接触最多的自然是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成长的——同学。小学、初中的同学在我们升入高中后,大都各奔前程,失去了联系。
而我同村的一个小学同学却一直深留在我的心海间。我们同窗九载,从幼儿园一直相伴到小学毕业。最难忘的就是他那张时时都笑眯眯的脸。他从小家境贫寒,由祖母一手带大,因为母亲在生他时就难产而亡了。而父亲则是个地地道道,极为憨厚的农民汉,常年在外打工,只有在快过年时才难得回趟家。家中常常只有祖孙两人的身影。而我和他的关系一直都很好。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从小缺少母爱,父亲又不在身边,所以打小就很懂事。他从不乱花一分钱,也不乱买衣服,他说:“我们穷人的孩子衣能穿暖,肚子能吃饱就好了。”他学习成绩优异,每次考试名列前茅。他常常会帮老师、祖母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儿。他还乐于助人,时常帮班中成绩差的同学补习,教他们如何解决难题。暑假他总是忙于打工,凭双手自己挣钱买几件新衣服。每年他都要养两头肥猪,十几只鸡鸭,还经常下地干些农活,上山砍些柴火。但他从来都不说累,还觉得生活很快乐很满足。他说:“知足者常乐,我们要学会满足,要珍惜眼前拥有,要知道付出才有回报。”每学期的三好学生都有他的份,可他从不自以为是。祖母生病时多亏了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端汤送水,从不嫌老人脏,甚至还一口一口细心地喂吃的给祖母。
如今社会生活水平是越来越好了,独生子女也越来越多了,那些孩子也变得越发金贵了。周围更多见的是那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一切都来得太容易了,反而难以让他们体会父母长辈的不易,反而难以让他们学着感恩。换来的反而是无理的顶撞,还动不动就耍脾气、使性子。我那同学跟那些人比,吃得少、穿得差、玩得少,可是谁也没他懂得感恩,谁也没他懂得上进。自小学六年级暑假他祖母逝世后他就去了他义父家生活了,后来听说他去了上海,还考入了重点高中。
虽然我们失去了联系,但他一直在我心海中,占有一个角落。还时常温暖着我,激励着我。
中考满分作文[我与同桌之间的交往]
我在初一上半学期,竟四换同桌。
第一位同桌—“难姐难妹”
不知是鬼使神差,还是阴差阳错,班主任黄老师竟让我和小学同学彭叶坐在了同一条凳子上。我们俩本来就是穿一条裤子都赚肥的“难姐难妹”,让我们坐在一起,不是更“珠联璧合”,“大有作为”了吗?
上课,她打吱睡,我“望风”;我看小人书,她“掩护“。考试时的配合更是默契:传纸条,发信号,神不知,鬼不觉。做作业,不是我“参考”她的,就是她“复写”我的。大扫除,我们是“黄金拍档”,她扫地认认真真,我抹桌子仔仔细细,所以,我俩一出马,绝对扣不了分。联欢会,我俩的歌声备受欢迎,一曲《再见了,亲爱的梦中男孩》,弄得全班同学都嚷着再来一支。同学们戏称我俩是“哼哈二将”,老师称我俩是“一对活宝”,班主任则为我俩添了几多白发。
第二位同桌—“受气包子”
我和彭叶最终还是不能“长相厮守”,不久,黄老师又把小组长陈熙安到我身边。梅,这小子成绩倒是不错,可管制我不成,自己倒成了“受气包子”。他一来,我就在桌子中央画了条“三八线”,他只要稍一“越界”,就会受到我“沉重的打击”。上课,我申申呀呀又讲又唱,他课听不进去,心烦,人也痰了一大圈。还不到一星期,他就被我气跑了。
第三位同桌—“克星”
黄老师呀黄老师,我真服了你,你还真能“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居然给我来了个“克星”—我的第三位同桌,本班的文娱委员。对于这小子,我惟一的宣言就是“好女不跟男争”。瞧,彭叶扔一个纸团,被他“空中揽月“没收了,我刚拿出一本“蜡笔小新”,也被他抢去翻充公”了。唉,倒霉,想打他,不敢;想骂他,他那张论理的嘴比我还行。他就像“齐天大圣”孙悟空,我这“白骨精”只有天天在“全维棒,下生活。这一管还灵,老师讲课我不再觉得难懂了,那一张张试卷仿佛也不那么令我心惊胆寒了。
第四位同桌—“战友”
学期即将结束,老师换回了彭叶。我们虽然和过去一样形影不离,但我们不再是过去常受批评的“难姐难妹”了。因为彭叶没了我在身边,已经变成了成绩、品格却优秀的团员。自然,我们便是一对并润学习的“战友”了。
这就是我的四个同桌,有这样多的好同学在我身边伴我学习、伴我成长,我对未来充满信心。
中考满分作文[友情不换]
上帝说:我用一桶金币来换你一个朋友。
我说:不换。
上帝说:我用一生的荣华富贵来换你一个朋友。
我说:不换。
上帝说:……
我说:不换。
的确,我不会用友情换任何东西。友情是除了亲情和爱情以外最宝贵的财富,它似乎拥有着强大的力量,带着我的心冲破黑暗,穿越一切世俗的喧哗。我甚至认为,只要有情不死,心就不死;只要心在跳动,就能感觉到周伟强烈的呼吸。
前面是她
从小,我就爱坐在爸妈的自行车后座上静静的等待着,而我也会有一种安全感。但她却让我发现,原来朋友那瘦小的脊梁是那样的坚韧、挺拔。记得小学的一段时间,我摔伤了脚,走路一瘸一拐的,很不方便。父母工作忙,不能骑车送我,于是她每天都坚持用单车接送我。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半星期,但她仍然让我感到了友情的伟大。又是,他会跑过来搀我坐上车,有时遇到上坡,甚至会让我坐在后座上让她把车推上去。那时我真的很感动,那刺心的绞痛似乎化为乌有,只想一头扎进友情的海洋里不要出来了。现在,我已经很久没有霸占他单车的后座了。但每当我坐在别的朋友的单车后面时,脑海里都会浮现当年我们驰聘街道的场景:我们狂飙在春天和煦阳光下,任微风施虐地吹着我们的头发,我轻轻地闭上眼,靠着前面的她。
左边是她
从认识她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走路。因为每次她都会走在我的左边。这让我的意识里一直保留着“走路是最安全的交通方式”的想法。她总说我走路太不小心,说不定哪天就挂了。当时,我对她这局半开玩笑半当真的“诅咒”的确有些不满,但我压根就没生过她的气。因为这几年来她还真的没让我跟汽车打架。还记得她一次次把我从车轮子变拉出来的情形。当她对我的不小心破口大骂时,我才意外地发现我还在这个世界上。她曾经很怎切的对我说:“不管未来怎样,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我听了之后,立马就感动得一塌糊涂了。对我来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只要我走在路上,就会下意识地想到,左边的是你。
我的身边有数不胜数的朋友,有永不消失的友情。有时,我的脑海里会蹦出一些可笑的想法:要是哪天我真的倒下了,我绝不会忘记带走我的友情,因为他是我永远不换的财富。
上帝说:我用一生的幸福只换你一个朋友。
我坚定的摇着头: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