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到,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这其中,农村朋友最关注的的还是宅基地问题,那农村宅基地十四五规划,哪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呢?

一、农村宅基地十四五规划,哪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十四五”规划制定在即,在调研中发现,有村民对老旧危住房提出翻建申请,因在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范围之外,不符合翻建条件而未能得到批准,且在程序上也未设置书面回复的环节,村民不能及时掌握未允许翻建住房的理由,时间拖得久了,心中的不满情绪也就多起来,总觉得政府未能充分考虑村民的住房困难,对未来更是充满疑惑。这一现象已经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短板。

2019年,我市颁布了《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位于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范围以外的农户,明确了“以引导其选择进城镇集中居住,或者到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实施平移集中建房”的原则,但认真学习后发现,如果没有明确的城镇集中居住区域或农村居民点规划为前提,村民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仍将无法改变。对此建议:

1.科学合理设计规划,避免频繁变更规划。要杜绝“一任领导一任规划”的现象发生,地区发展要保持持续性,确保规划的长期稳定。重视对频繁变更规划现象的整治,及时疏通舆情,调整规划对村民造成的影响、产生的后果,政府应主动承担责任,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不要让不合理的规划束缚住村民对美好居住环境的合理需求。

2.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细化操作措施。应进一步明确村民进城镇集中居住或平移集中建房的实施方案,限定周期,公开信息,落到实处,让村民看到政府服务的真心。

3.各级政府要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研究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美丽乡村”建议要“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两手抓。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

已上只是对农村宅基地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具体怎么解决,还得看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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