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住建部发布了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那么,垃圾分类新标准什么时候实施?做了哪些调整呢?
一、垃圾分类新标准什么时候实施?
1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介绍,目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刘李峰介绍:“30个城市已经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已经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浙江、福建、广东3省已出台地方法规,河北等13省地方法规进入立法程序。地级以上城市,现在按初步统计,三季度末,200多个已经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垃圾分类新标准做了哪些调整
主要是分类做了调整,明确将原来的六大类标志调整为四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而未来,在生活垃圾分类的收集容器、运输车辆、设施和包装物上,都将使用新版垃圾分类标志。
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11个小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表示,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部分垃圾分类工作与目前的分类模式已不匹配,特别是厨余垃圾、湿垃圾命名等问题上,需要制定更清晰统一的标准。刘李峰说:“四个类别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个类别的内涵和定义、名称都是一致的。另外一种垃圾,在上海叫湿垃圾,其他地方有的叫厨余、有的叫餐厨,命名有不太一样的地方,在这个方面要尽快统一一下。”
另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共同推出的“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近期将依托“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平台正式发布并上线运行。“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覆盖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市民可通过小程序查询生活垃圾分类,并直观看到各城市当前分类标志情况和新标准标志调整情况。
三、垃圾分类该守哪些规矩?
暂时分不清的可以按其他垃圾投放。
日常生活中的垃圾,可能90%以上的垃圾,凭常识和指南就可以分对。但是确实垃圾种类太多,来源也非常广泛,如果实在拿不准,建议按照其他垃圾投放也没有问题,这可作为一个基本原则掌握。因为其他垃圾对应的是混合垃圾处理设施,要么进入垃圾焚烧厂,要么进入到垃圾填埋厂,所以当中混杂一些可回收的、厨余垃圾,不会对处理造成巨大影响。
四、推进分类如何主动自律?
奖惩制度有必要,公众意识不可缺。
我认为,现阶段奖惩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式。比如北京市,2010年出台相关管理时就设计过一个惩罚制度:如果没有按规定扔垃圾,个人会罚款50元到200元,公司企业罚5000到5万元,但实际上真正实施时这一项就没有了。现在北京市调整方法,采取了奖励办法,改成分类多补贴多,分类少补贴少,这也是种很好的实践。
这些都是必要手段,但也要有公民意识。比如说已经有了明确的分类规则就要遵守,这是有益公众的事情。还有责任,这是自己生活的环境,把它弄好了有什么不好,如果大家都有责任感、公益心,我认为垃圾分类应该不是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