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根治欠薪”目标,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1-6月,浙江省各级人社部门共立案办结欠薪案件193件,为2695名劳动者追发工资3285.7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2.6%、76.9%和76.2%。

2019年以来,浙江省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方法,采取“五转变一兜底”,将“浙江无欠薪”行动继续深入推进。

责任主体由人社部门向各级政府转变。为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浙江省建立了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完善了目标责任制,并将各市治欠保支和县(市、区)“无欠薪”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平安浙江建设考核体系,实现治欠保支责任主体由人社部门向市县政府转变,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

工作方式由人社部门单干向多部门联动转变。浙江将全省各级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为14个部门,并设立实体运行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成员单位派人集中办公。建立健全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行业主管部门由被动参与向主动作为转变,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突出重点领域,联合实施制造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欠薪失信联合惩戒三大专项治理,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大培训、大检查、大抓落实”行动,做到“无欠薪”创建工作季季有主题,月月有行动。

衡量标准由单一指标向综合评价转变。浙江省改变过去仅仅以欠薪案发量为主要指标的评价标准,制定“案发率低、涉案金额小、处置快速有力、守住稳定底线”的“无欠薪”综合性衡量标准,突出“无欠薪”标准化建设。坚持结果导向,突出3个基本标准。一是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在建项目、企业欠薪数量和金额大幅下降。二是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重点突出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综合税务、电力、信访等部门信息进行欠薪隐患风险分析研判)等。三是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案件处置率达100%、特殊时期处理时限缩短为7日、重大欠薪事件第一时间响应。

欠薪处置由单一处罚向联合惩戒转变。一方面,浙江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和打击力度,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欠薪企业充分曝光;另一方面,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对欠薪企业和有关人员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评先评优、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惩戒,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形成强大震慑力。今年1-6月,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罪案件79件,向信用部门推送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57条。

欠薪监管由传统模式向数字化转变。2018年8月,浙江省人社厅牵头建设的省欠薪联合预警指挥平台,被列为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首批重大项目。该平台通过与市场监管、税务、建设等14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关系,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用工管理进行过程监测,使欠薪治理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管转变,使欠薪治理由末端治理向前端治理转变。该系统已于今年3月29日起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对根治欠薪顽疾产生重要积极影响。

发挥“两金”作用兜住保障底线。浙江省完善政府应急周转资金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在出现重大欠薪群体性事件或欠薪逃匿时,由工资保证金支付或政府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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