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内被辞退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原劳动法的那一点2021-04-03 18:55:26
“试用期”是每个劳动者都要经历的阶段,并不是单位说了算。国家受法律法规限制。那么,最长的试用期是多少呢?如何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本期就来说说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身体状况和工作态度进行考察的时间段。也是工人对单位的考察和适应阶段。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双方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符,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由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不同岗位确定。试用期有上限,无下限,或无试用期,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具体来说: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2.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至1年,试用期不超过30天。
3.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4.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简单来说,试用期满了就不能签劳动合同了。)
6.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注意:
1.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劳动合同中不得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不能延长。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考察,只能转为正式员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或者不适合工作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单位支付给员工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不低于正式工资的80%。这是劳动法保护员工试用期权益的强制性规定。
5.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要求赔偿。
6.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员工需要获得双倍工资补偿的风险很大,吃亏的往往是单位。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何认定?
1.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有明确的书面录用条件。
2.劳动者各方面表现与录用条件要求不符。
3.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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