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真的要进军“元宇宙”?还是又被架上了“元宇宙”的锅?

元宇宙茅台

近日,在2021年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商联谊会上,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茅台酒股份公司代总经理李静仁在发言中,表示要构建属于酱香系列酒的醉美“元宇宙”。

紧跟着,这个全网都在用的“热词”,仅仅因为遇到了茅台,就从概念引用直接被动进入了实质阶段,“茅台要进军元宇宙”火了,随后一系列企业抢注茅台元宇宙商标的操作让茅台再一次“背锅”。可事实呢?

“元宇宙”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92年美国作家NealStephenson的科幻小说中,被用来形容超越想象的潜力和创新。之所以这个词能迅速火遍全球,更多是承载了人们对于未来的一种愿景,一种不断探索、发展的追求。

如果不被断章取义,会看到茅台所说的醉美“元宇宙”原话,是努力把“时间沉淀的产物”“酿造技术的奇迹”做到极致,不断提高品牌强度和高度,形成特色文化,着眼未来,高质量发展。我们大可不必主动给茅台“加戏”。

而关于商标的注册,从信息看,三家抢注茅台元宇宙商标的公司也并非茅台集团和旗下子公司。一家名为“成都汇常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商标名称为“茅台元宇宙”,属于教育娱乐;一家企业名为“贵州旭晟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标名称为“茅台元宇宙”与“元宇宙茅台”;另外一家企业名为“贵州艺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标名称为“贵州茅台元宇宙”,属于酒类公司。

据天眼查信息,目前,“元宇宙”商标申请数量已超5000件,其中酒类相关“元宇宙”商标申请共120余件,尚无一家酒企注册成功。

现阶段,“元宇宙”仍是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概念,每个参与者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不断丰富着它的含义,任何对未来发展的美好愿景都应该被鼓励,过度解读,不免有些哗众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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